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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总部企业补贴政策(宝安区总部企业补贴政策详解)

摘要:随着深圳市宝安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为了加大区域经济增长的力度,吸引更多的总部企业来到宝安区,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政策,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内容,从而更准确地制定战略计划。

一、补贴对象

面向深圳市宝安区内新设、迁入并在区内设立总部的企业,不限于行业、类型、所有制形式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1.实际注册资本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注册地在中国大陆地区;

2.实际注册资本额不低于100万元,下列情况之一:
(1)在区内首次设立分支机构,只有法定代表人在深圳市宝安区内居住,并在该分支机构下设立管理层;
(2)前二十年内曾在深圳市宝安区内注册办理过变更登记,最近一次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1.总部功能布局用房资金补贴:标准为总部功能布局用房每平方米5万元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总部企业职工培训(包括创新创意培训)费用补贴:按照职工实际到岗人数,单独申报线上或线下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

3.总部企业创新创业研发费用补贴:根据申请企业的实际研发投入进行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总部企业海外推广费用补贴:根据申请企业在海外推广费用的实际支出,进行30%的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流程

1.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企业填写《宝安区总部企业补贴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银行行存证明;

(3)硬质申请材料交纳档案袋1个;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企业将申请表和附件交至宝安区总部经济工作局。

3.审批流程:由总部经济工作局初审,进行实地考察、企业谈判等,再报总部经委设在区政府的总部经济和金融发展办公室审批,经同意后办理补贴相关手续。

四、补贴资金管理和监管

1.补贴资金按照《宝安区总部经济和金融发展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

2.补贴企业须在申请补贴后45日内履行政府与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逾期未履约的,区财政局对其在明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的投资意向将不予批准。

五、总结

本文详细阐述了宝安区总部企业补贴政策的相关内容,补贴范围广泛,补贴标准也相对较高。同时,申报和审批流程也相对简单,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优惠政策。建议企业最好能够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报流程,以尽快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

本文由企业补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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