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将全面介绍北京市小微企业招聘补贴政策,包括政策针对的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和流程等,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该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一、政策对象
北京市小微企业招聘补贴政策主要面向北京市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其中,小企业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30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的企业;微型企业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员不超过20人的企业。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申请:
- 租赁了稳定就业岗位用于招聘并聘用社会保障缴纳齐全的人员;
- 符合“小而美、科技创新、绿色环保、公共服务、文化创意”等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业态的小微企业;
- 截至前期审核,自上年度年初(1月1日)至申请日前,实际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员工人数“应当低于”前期审核当日实际在岗职工总数的90%
二、补贴标准
北京市小微企业招聘补贴标准与企业实际新增稳定就业岗位、岗位胜任人员的薪酬水平、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有关,具体标准如下:
- 小企业每人次当年度给付1万元,微型企业每人次当年度给付5000元,给付上限分别由人数和金额双重限制确定。
- 为新增稳定就业岗位,实行前10人阶段性补贴,每人次最高给付5000元。
- 为贫困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实行前12个月阶段性补贴,每人次给付3000元。
-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提供就业岗位,实行前12个月阶段性补贴,每人次最高给付30000元。
三、申请条件和流程
申请条件如下:
- 符合小微企业定义的企业正常经营,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 符合民事主体资格、税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在开展招聘申报活动前,企业的行为未受到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 招聘和相应补贴实行“先招后补”,情况准确真实;
- 在申请期间内招聘并用于相应补贴项目的稳定就业岗位人员的社会保障已稳定纳入工伤、生育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系统。
申请流程如下:
- 企业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填写《北京市小微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
- 企业将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到相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备案;
-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相关材料,确认符合条件后,将企业纳入审批名单;
- 相关部门审核后,出具审批意见;
- 企业凭审批意见和其他相关材料,到相关区县市场监管部门领取发放折扣资质标牌,并承诺在招聘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招聘信息及相应资料,依据审批意见签署项目经费财政支出责任状。
四、注意事项
- 企业在使用补贴资金时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使用,在项目评估、达成成果、验收结算等全过程中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
- 在招聘信息填报和岗位用工等方面,企业应落实招聘诚信管理责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规范要求真实、准确和全面告知招聘信息和用工情况,保证招聘岗位和用工真实、合规、合理。
- 在公示、监督、检查等方面,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执法检查,持续推进“阳光招聘”工作,从源头上消除违法一打、黑中介等现象,让“稳就业、促发展”政策落地见效。
五、总结
北京市小微企业招聘补贴政策的实施,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就业创造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全面介绍了该政策的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和流程等,希望广大小微企业能够充分了解和利用该政策,促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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