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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企业用工补贴(德州市企业用工补贴政策详解:申请条件、报名方式、补贴金额等)

摘要:本文是一篇介绍德州市企业用工补贴政策的详细解析,包括申请条件、报名方式、补贴金额等方面内容,帮助读者了解政策详情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引。

一、申请条件

1、企业类型

该政策适用于在德州市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等所有类别。

2、企业规模

企业应当符合以下规模要求:

(1)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总数不少于10人,包括全职和兼职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利用社会化服务的岗位:职工总数不少于20人,包括全职和兼职人员。

3、用工情况

企业应当在德州市范围内招用新就业人员,新就业人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16-4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无就业或者失业状态,具有无固定职业的劳动者意愿,求职期限在30天以内;

(3)有人口户籍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的稳定住所;

(4)自然人投资创业招用的员工不纳入统计范围,个人申请用工补贴须建立唯一账户。

二、报名方式

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请用工补贴:

1、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者“德州劳动就业”公众号,提交企业用工补贴信息,填写《用工补贴申请表》,并上传提示材料。

2、企业可直接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提交纸质申请表,同时随附相应提示材料。

3、企业可委托律师事务所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申请,同时委托书应当在企业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

三、补贴金额

1、用工补贴标准

用工补贴标准以招用新就业人员为依据,标准如下:

(1)在本市失业人员库中已经审批调配就业并符合政策要求的,补贴1,500元/人;

(2)应届高校毕业生,补贴1,000元/人;

(3)其他招用新就业人员,补贴500元/人。

2、补贴支付方式

企业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批之后,用工补贴资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至企业账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期限

企业可在每年的1月份至12月份申请用工补贴,当年未申请的次年1月30日前统一处理完毕,逾期将不再受理。

2、材料要求

企业申请用工补贴,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用工补贴申请表(企业用工补贴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3)新员工身份证、毕业证(或截至申请日当年年底前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户口簿或者暂住证等有关证件;

(4)本机构已申请或已获得的其他补贴、奖金等资金或项目。

五、总结

德州市企业用工补贴政策是为促进市场就业、鼓励企业招用新就业人员并发挥其融资和投资作用,同时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所制定的一项措施。企业凭借符合要求的用工情况和提交相应材料,可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企业可根据政策要求,适时认真申报用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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