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安溪农垦企业补贴发放条件,包括领取条件、申请材料、程序等方面的内容,为企业的申请和领取提供了指导。
一、领取条件
1、凡是安溪县内注册的企业,且企业规模为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同时在安溪县区内从事农林渔牧业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便可以领取农垦企业补贴。
2、企业在前一年度(或规定期间)营业收入须超过300万元。
3、企业不得存在央企、国有控股企业、一级子公司等境内外企业资本主导情况。
4、企业需在安溪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手续,领取备案手续证明。
二、申请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的经营范围证明材料。
5、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包括店面照片、产品照片、生产车间照片、生产许可等证明材料。
6、安溪县自然资源开发局颁布的申报海绵城市建设、环保改造企业主动申报、知识产权保护及企业诚信等获奖信息和证书。
三、程序
1、企业自行按照规定时间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安溪县自然资源开发局对口部门,并进行审核。
2、审核部门审核通过的企业,将会依据规定时间,在指定银行账户中拨付企业补贴款项。
3、企业可以在领取补贴后,按照相关规定将补贴款项用于项目建设、创新研发、产品升级等方面。
四、补贴标准
1、补贴规模视企业从事农林渔牧业种类及规模大小而定。
2、企业补贴资金将分为两次拨付,分别为企业材料审核过程中的预付和最终拨付款项。
3、企业材料审核通过的预付款项将不超过企业总补贴资金的40%。
4、企业最终拨付款项将根据企业在前一年度(或规定期间)的销售收入、税收、员工工资等因素进行测算,并在审核后拨付。
五、总结:
安溪农垦企业补贴发放条件如上,期待广大企业积极申请领取。本文由企业补贴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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